营商环境建设

辽宁振兴,营商环境必须根本好转

——二论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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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营商环境事关辽宁振兴发展全局,是辽宁实现振兴发展新突破必须下好的先手棋。 

  深入推进东北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第一条就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此次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重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再部署再推进。这一要求,说明了新形势下把优化营商环境往实里干、向深里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再次彰显省委、省政府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迭代更新、提质升级的鲜明态度与坚定决心。 

  近年来,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过程中,全省营商环境已经发生了积极变化。企业、群众切身感受到在辽宁办事比以前获得感更强了,外界也普遍认为辽宁是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地区之一。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成效,与企业、群众的期盼相比,在服务市场主体意识、推进“放管服”改革、诚信政府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实现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我们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没有任何理由盲目乐观、松劲歇脚,必须乘势而上、再接再厉,以敢做善成的闯劲、时不我待的干劲、一抓到底的韧劲,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目标,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 

  净化政治生态是治本之策。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创新创业生态、自然生态等,其中政治生态起决定性作用,是根本。无数事实证明,政治生态清明,就会政通人和、心齐气顺,为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环境;政治生态污浊,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对一方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培育好的政治生态,每个人都不可或缺。全省各级干部应强化“主人翁”意识,从自身严起,从小事做起,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厚植激浊扬清的“营养土”,用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赢得营商环境的“山清水秀”、各类市场主体的“百舸争流”。 

  加强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是决胜之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企业只有在一个公平、透明、法治、诚信的环境中,才能对未来看得清、可预期、有信心,才能放心投资、安心创业。各地各部门应把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中最紧迫、最突出的任务来抓,全员上阵,依法管好“看得见的手”,用好“看不见的手”,挡住“寻租的黑手”,切实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重拳打击企业违法失信行为,树立起法治辽宁、诚信辽宁的崭新形象。 

  增强服务意识是关键之举。对各类市场主体来说,最关心的就是成本、盈利这些所急所盼,如果政府不把这些作为服务的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难以落到实处,优化营商环境也将成为空谈。服务好市场主体,就是为未来而战。这就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把企业和群众的“关键小事”当作政府的“心头大事”来办,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持续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大力倡导“痛痛快快办事”的文化,不断涵养既尊重企业家又尊重创业者的氛围,才能使创业创新过程更顺畅、人民群众心情更舒畅、经济发展之路更通畅。 

  阳光普照,自然蓓蕾绽放;雨露滋润,方能桃李芬芳。只要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重塑发展环境,精心浇灌“创业种子”、悉心呵护“创新幼苗”,就一定能迎来经济发展的枝繁叶茂、生机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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