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校(院)召开会议,通报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单位及驻村干部驻村帮扶情况专项调研监督反馈意见,并就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提出要求。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刘峰出席会议,人事处处长金华主持会议,校(院)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刘峰同志从经济发展、党建工作、工作作风、责任落实等方面通报了专项调研监督的反馈意见与整改要求,并针对存在的个性问题逐一反馈,相关与会人员进行了逐一认领。
会议要求,驻村干部要高度重视专项调研监督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做到真改实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同时,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驻村补助、交通费等的报销政策。
会议强调,驻村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的通知》(辽组通字〔2021〕47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帮扶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12号)等相关要求,不断增强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用实际行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党校力量。
(摄影:汤向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