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相关要求,校(院)选派10名同志参与本轮驻村工作。3月7日,校(院)召开2024年选派驻村干部欢送会。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刘峰出席会议,人事处处长金华主持会议,选派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介绍了驻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并宣布了驻村干部派驻地点;刘峰同志与选派驻村干部开展集体谈话和廉政谈话,通报了驻村干部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并组织驻村干部现场签订驻村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会议强调,驻村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对照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的具体要求,围绕产业发展、基层党建等方面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努力为我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及乡村振兴工作作出党校人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驻村干部要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以及校(院)关于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的相关要求,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强自我管理,切实展现党校人良好的精神风貌。要写好村情调研报告,做好帮扶计划,记好民情日记,确保每月有效在岗天数达到20天,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驻村经费报销制度等。
会议强调,校(院)相关部门要每月向乡镇党委征询驻村干部派驻情况,强化管理监督,同时按规定落实工作经费、交通出行、补助休假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