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

高度重视立行立改
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求突破

文章来源:业务指导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10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将鞍山的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

  一是鞍山市委高度重视对《条例》的学习贯彻。《条例》颁布后,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了《条例》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把《条例》落实情况纳入党的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二是把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整体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定期研究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听取鞍山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半年和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在党校(行政学院)今年1-5月份工作报告上,市委书记韩玉起作出批示,肯定党校(行政学院)成绩的同时,要求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发挥对县(市、区)党校(行政学校)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市委书记亲自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出题目、压担子。围绕市委实施“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推进鞍山城市活力建设等重要决策部署,玉起书记要求党校(行政学院)举办东北振兴企业研讨班、两会精神培训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网上培训班等等。玉起书记带头到党校(行政学院)讲课、作报告和与学员座谈,在鞍山工作一年多来,已经5次到我校(院)调研,为中青班、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班学员讲课、与学员座谈。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也经常到党校(行政学院)讲课,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王彤阳同志坚持为主体班学员讲开班第一讲,并与学员深入交流座谈。 

  四是将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全市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拨付给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经费只增不减,推动党校(行政学院)的基础设施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办学条件有效改善。

  二、立行立改,坚决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党校工作指示要求

  一是理顺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校)机构设置。今年5月,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到鞍山调研后,鞍山市委对调研中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全部独立设置,完善领导体制,明确分管日常工作副校长由同级正职担任,并明确各类人员编制。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着重加强对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校)的教学科研的指导,建立健全课程库,定期开展教学竞赛、科研评选、送教送学等工作,实现鞍山校(院)系统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主动对标,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求突破

  《条例》颁布后,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会同市委组织部,主动对照《条例》《若干措施》找差距补短板。尤其是针对党校(行政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问题,努力为教师实践锻炼、引进人才等创造条件。在实践锻炼上,先后安排8名教师担任村第一书记等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将20名青年教师列入市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将党校(行政学院)教师招聘纳入全市人才引进计划,今年我们拿出7个教师岗位招聘博士和双一流院校硕士,参加全市统一笔试后,由我们校(院)邀请省内党校(行政学院)专业人员自行组织面试。这种方式,有效契合了党校(行政学院)教师岗位需求。 

  总之,在市委正确领导下,鞍山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和《若干措施》,但对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对照《条例》和《若干措施》还有一些短板,尤其是市县两级校(院)师资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和治原部长讲话精神,及时向市委报告。进一步贯彻《条例》和《若干措施》,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切实把《条例》和《若干措施》的目标要求和战略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