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30日,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在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校(院)长陆治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邓泉国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省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农涛、省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马辉、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明、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孙嘉峰、省委编办副主任陈相元、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洋、省财政厅副厅长杜卓、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安财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副校(院)长周永生、佟玉华、徐学伟、邹平、郝春禄、黄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坚持党校姓党,积极开展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新成效。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战略地位、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党校办学的主业主课、党校科研工作努力方向、质量立校和从严治校方针的认识,切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牢牢把握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正确方向,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引领,把学好用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最突出位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学的中心内容和各类班次的主课、首课、必修课。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讲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充分挖掘、整合我省独特的红色资源优势,把抗联精神、辽沈战役精神、雷锋精神、抗美援朝精神研究好、宣传好,打造党性教育品牌。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实落地。
要坚持质量立校,全面提升办学治校水平。抓好提高教学质量这个重点,深入研究教学规律,积极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好网络资源优势。抓好提高科研能力、资政水平这个基础,坚持“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实现教学、科研与咨询相互促进、协同发展。抓好师资和人才队伍建设这个关键,进一步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业绩考核、薪酬激励等措施,逐步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符合党校(行政学院)特点的教师管理体系。
要坚持从严管理,把党校办成锤炼党性的大熔炉。严把教师从严施教关,严格教学、科研和管理纪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教师做到讲坛论坛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严把学员从严治学关,进一步加强党校(行政学院)与党委组织部门、学员派出单位三方配合,使学员在严格的学习管理、组织管理、生活管理中养成遵规守纪的行为自觉。严把党校从严管理关,健全细化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校、管人、管事,确保党校各项工作都在制度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把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党委书记要坚决扛起“办管建”责任,多到党校(行政学院)走一走,多与学员座谈交流,多为党校(行政学院)排忧解难。强化问题意识,针对党校(行政学院)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抓紧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对县级党校(行政学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各级党委要切实把《条例》落实抓在手上,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省委党校(行政学院)要加强对系统的业务指导,研究制定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定期开展评估,推动《条例》落实落地落细。
会上,沈阳、大连、锦州、营口等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鞍山、本溪、朝阳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党校常务副校长及东港市委党校(行政学校)、葫芦岛市连山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围绕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各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鞍钢集团、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辽河油田党校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各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二级巡视员、副秘书长、副教育长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摄影:杨君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