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锐智 张何鑫
辽宁大学
摘要:新市民是城镇化后出现的新群体之一,其身份、就业、居住环境等发生明显的变化,与其在农村生活时所产生的纠纷相比,新市民在城镇生活中的纠纷呈现出多元化特点,如果仅仅依靠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已经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完善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急需发挥作用,以期实现保障新市民合法权益,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城镇化建设后期工作的有序进行。
关键词:城镇化;新市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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