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论公正

  程立显

  北京大学

  摘要: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和政治学,系统阐述了公正的本质、原理、分类,特别是分配公正的准则和实现途径等基本问题,达到了古希腊公正思想的巅峰。亚里士多德将公正分为普遍公正和特殊公正,前者着眼于社会成员与全社会的关系,要求人的行为合乎法律(含道德法典),故称法律公正;后者着眼于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调整,包括分配公正和矫正公正,其核心是分配公正。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中道原理,将公正定义为介乎两种过恶之间的中道。他认为自然公正引导法律公正,也是最佳城邦所追求的公正;自然公正、法律公正和衡平法共同支撑着城邦公正。他将分配公正的"完整思想"表述为"对同等者平等,对不同者不平等",即"让各人得其应得",由此引出"比例平等""算术公正""几何公正"等重要概念。他所主张的贵族民主政治的公正,要求公民轮流管理,即轮流地统治与被统治。为此,他特别重视对公民的公正美德教育,因而强调公正教育必须包含权利和义务两方面的道德教育。亚里士多德的公正思想具有无与伦比的历史影响,也为当代社会的公正文化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普遍公正;自然公正;法律公正;中道原理;分配公正;比例平等;

  阅读全文请到知网下载

附件下载